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哈尔滨网站
百姓谈栏目网帖管理和网上回复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5]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以下简称“百姓谈”栏目)是市委、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建立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为公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服务的互动性栏目。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百姓谈”栏目的网帖管理,做好网上回复工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回复”工作的通知》(哈办秘〔2004〕45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公众网帖回复工作的通知》(2005年7月27日在《哈尔滨日报》全文发表)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帖受理范围
公众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属于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职能范围解决的问题,以及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回复工作原则
(一)便民服务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听取公众呼声,尽可能圆满地答复和解决网帖提出的问题,千方百计为公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树立政府关心群众、执政为民的形象。
(二)信息公开原则。认真贯彻《
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104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公众网帖涉及政府工作的事项,凡属于《规定》要求的13方面政府工作信息,必须予以公开回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三)客观公正原则。如实反映社情民意,既报喜也报忧,特别是对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网帖,应如实发布,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听舆纳谏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对批评意见,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应积极采纳,达到促进、提高工作的目的。
(五)服务大局原则。“百姓谈”栏目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语言过激、格调低下或有违道德、法律的网帖,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工作分工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