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物价局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局办公会,专题研究民主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各县(市)、区物价局每季度向市局书面报告一次报告民主评议工作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此外,市局还将及时通报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做到上下一致,系统联动,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基层物价工作上,争取价格系统在民主评议活动中取得全市性效果。
7、完善各项制度。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行为,逐步建立健全价格行政的决策体系、执行体系和考核体系。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局的做法,制定符合实际要求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市局成立全市价格系统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建民任组长,吴捷、孙承科、许彦林、孙忠琴等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忠琴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纪检、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为成员单位。
(二)实行民主评议工作领导负责制。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年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价格部门要对下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孙建民局长为全市价格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各处长为本处室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物价局长为本局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对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督导。市局领导将不定期分别带队到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各县(市)、区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上年民主评议工作后进单位要进行重点指导,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上年民主评议先进单位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考核验收。年终市局要对各处室和各县(市)、区物价局民主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处室的考核,同年度工作总结、各处室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进行,把考核验收成果作为评价各处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评选先进处室的主要依据。对各县(市)、区物价局,将以民主评议工作情况为基础,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评选出全市价格系统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在民主评议中受到市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批评和发生其他影响全市物价系统整体形象重大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选国家、省市先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