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省直目[2005]16号)
省直机关各目标管理实施单位:
为全面检查各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定于12月底开始对各单位2005年度的共性、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省直机关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巩固、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充分重视基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评议意见,以促进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绩效,力求考核工作既严肃认真,又科学合理,符合各单位实际,激励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一)考核内容
在全面检查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共性目标:一是考核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巩固和扩大成果,推动和促进各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考核对基层、企业、相关单位和相关当事人的审批事项、请示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回复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解决机关“办事难”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业务目标:在全面检查各项业务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由考核组现场随机确定一项体现该部门核心职能职责的重点目标或解决突出问题目标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进行详细考核。
(二)考核时间
12月18日前,各单位自查自评;12月19日至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组织对部分单位进行“下评上”评议;2006年1月3日至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考核及服务对象“下评上”评议;1月16日至2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汇总,征求省分管领导意见,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成绩。1月28日前兑现目标管理奖金。
三、考核办法与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