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窑河渔场和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公司等渔业龙头企业要主动执行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带动农(渔)户和基地的标准化生产。重点龙头企业应建立和健全水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配置专用设备,培训检验人员,严格检验制度,从生产环节做起,实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控。
3.以肉类和奶类标准化生产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益益乳业、平牧公司、曹庵兴杨公司产业化水平。通过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禽产品,引进或开发生产名、特、优、新品种创新品牌,到2009年创出1—2个全国知名品牌,2—3个全省知名品牌,带动我市畜禽业生产,提高我市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4.充分发挥淮南在豆制品产业上的原料、工艺及豆腐发源地三大优势,瞄准国内外广大市场,规范豆制品企业内部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提升豆制品质量,使产品卫生质量指标达国内一流水平;争创3个以上绿色食品级豆制品,树立淮南豆制品安全绿色食品形象。
5.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将人民路农产品批发市场、夏集米市、顾桥面粉市场等建设成为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实施标准化,促进批发市场改善经营环境,改造经营设施,特别是加强质量检测措施,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更多地采用拍卖、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更好地发挥流通对农产品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产销结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四)培育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培育建立2—3个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农产品出口额突破500万美元。
1.重点加强对毛集实验区焦岗为中心的黄皮元葱等蔬菜基地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宣传和培训,促进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为保证出口农产品的安全卫生创造良好的环境。
2.引导和推动白蓝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快国外注册、卫生注册登记、HACCP(有毒有害物质分析及关键点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和产品认证注册水平,保证质量,树立品牌,扩大出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备忘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把加快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出口创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加强配合。质监部门负责标准体系的规划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协调、建设,并对农业标准的实施和农副加工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指导、品种引进改良、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监测工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引导、指导及出口服务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发展的指导;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消费领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地环境检测、监测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水利设施建设指导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的宏观规划和计划安排;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农业标准化及产品出口工作的经费综合预算,监督有关经费的使用。
(二)切实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