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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
(淮府办[2005]138号 2005年10月10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5]41号)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共同促进安徽省主导农产品出口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精神,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实施”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通过示范引导,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出口,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努力实现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二、目标任务
  我市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出口工作未来五年(2005—2009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坚持采标、制标和贯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农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外农产品标准,配套制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0项,基本形成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的产前、产中及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
  1.制订与我市地理环境相适应的优质粮标准体系,开展粮油精深加工研究,制定发布免淘米、营养强化米、食品专用粉、营养强化粉等系列的地方标准,提高我市米面产品总体质量水平。
  2.建立完善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系列标准,使蔬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白蓝集团等龙头企业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进蔬菜出口。
  3.加快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市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加快渔业行业标准和水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加快江黄颡鱼等特色鱼类科技成果标准转化速度,切实强化标准在渔业养殖新技术向生产力转化过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新技术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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