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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争取用3年时间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
  (四)加强行业管理,大力发展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同时,大力发展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逐步把政府部门中一些可以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诸如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制定行业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发布市场信息及履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社会公共职能,由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承担,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我市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提出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的组建方案。各地也要根据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实际情况,组建区域性专业行业协会,并鼓励有特色的地方行业协会发展成为市级行业协会。
  (五)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以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流通网络体系。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开设超市,并向有条件的村延伸便利店,带动农村其他商店规范经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的实施,分别由市贸易局和工商局牵头负责。
  (六)落实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政府要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相应监管机构和责任人;同时,对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体系。
  (七)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做好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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