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卫发电[2005]33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感染禽流感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做好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认真吸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对可能到来的人禽流感疫情做好思想、人力、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规范防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成立人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和技术队伍,加强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组织培训,积极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组织学习《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人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试行)》、《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以及近期卫生部和我厅下发的有关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文件,建立完善本地人禽流感防控预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人禽流感的预防、诊断、鉴别诊断、治疗、人员防护、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和现场防控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和防治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针对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