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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市人民和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托已有的良好基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至2006年9月前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把我市创建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通过这项创建:进一步实现城市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建立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高效、系统完善、种群协调、景观秀美、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绿化系统;进一步强化城市空间安排与自然山水的协调性以及城市空间与历史文脉的连续性;促进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永续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生态良好、景观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为深圳未来的发展奠定一个更加良好的生态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
  副组长:黄锦奎,吴子俊
  成 员:罗烈杰(市委宣传部)、张仁利(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肖更平(盐田区人民政府)、谢建民(南山区人民政府)、姚世华(宝安区人民政府)、熊国伟(龙岗区人民政府)、陈彪(市发展改革局)、乔家华(市财政局)、王学为(市贸工局)、张宝泉(市教育局)、周路明(市科技信息局)、王剑平(市公安局)、王文君(市监察局)、张士明(市国土房产局)、黄瑞(市建设局)、王芃(市规划局)、刘志娇(市交通局)、盛代林(市水务局)、赖志平(市农林渔业局)、陈威(市文化局)、江捍平(市卫生局)、郭雨蓉(市环境保护局)、马裕滨(市工商局)、邝兵(市质监局)、刘广琪(市安监局)、叶果(市城管局)、蔡明远(市体育局)、姜建军(市建筑工务署)、何广林(市应急指挥中心)、周幸安(市地震局)、黄竞基(市气象局)、阎志祯(市公路局)、林志豪(深圳海事局)、黄扬略(深圳报业集团)、张和运(深圳广电集团)、黄传奇(市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申报和迎接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吴子俊任主任,叶果任副主任。
  四、创建工作步骤
  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生态园林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城市建设向“生态城市”目标发展。根据深圳实际,确定经过20年的努力,按以下三个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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