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税收工作的通知
(宁政[2005]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今年元—8月份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2.2%,比上年同期增长17.6%。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增值税收入1.28亿元,增长25%,地税部门组织的工商税收入4.66亿元,增长17.8%。前8个月西宁市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6.9%,低于全省平均预算进度4.4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四位。区县除城东、城西、城北、开发区、生物园区超预算进度外,其他区县均未达到平均预算收入进度,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尚有较大差距。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几个月的财政税收工作,确保实现全面完成财税收入任务、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根据9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就切实做好当前财税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做好财源建设。从2004年测算数据看,西宁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3.8%,比全国平均水平19%低5.2个百分点,这一差距深刻反映了我市经济运行整体水平低,增收基础不稳固,特别是新的财力增长点不多,大企业少,税基小,全市还没有形成财税支柱企业的集聚效应,缺乏稳定后续的财税支撑,为组织税收带来很大困难。财政收入能力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指标。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客观冷静地分析和发现财税经济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如一地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思想,充分发挥财政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的职能,积极探索涵养财源的有效途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着力支持发展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想方设法扩大税基,做大收入“蛋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提高看利税,利税增长看入库”。
二、加强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工作力度,认真分析税源,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零散税源的征收工作,坚决做到大税小税依法征管,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客观地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要求收入进度较快的城东、城西、城北、大通、开发区和生物园区等主要收入源地区再接再厉,力争多超收以弥补欠收区县;没有按计划进度完成收入任务的地区特别是收入任务下降的区县,要认真分析财源,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全力迎头赶上,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实现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市财政局要加大考核力度,按照《西宁市激励区(县)财政发展奖补办法》兑现激励性奖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