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级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作出安排部署。组织部门要在牵头抓总、搞好协调的同时,超前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纪检、宣传、政法、农业、土地、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区县、乡镇党委和政府是关键。区县委每年要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本地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和进展情况,制定实施意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常抓不懈。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抓好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区县、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同志要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包乡镇、包村,建立联系点,定期督查,加强指导。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区县、乡镇要按强、中、弱三种类型,搞好摸底排队,建立村情档案,实行分类指导。对经济强村的规范化建设,着重在查找和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对中间状态村,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规范、就规范什么”的原则,着重在健全制度规定、促其向先进转化上抓落实;对后进村,要本着“先整顿、后规范”的原则,在选派驻村工作组搞好治理整顿的同时,着重在梳理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促其尽快摆脱落后状态上加大力度。各级要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坚持经常调研、定期调度、强化督导、跟踪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各级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对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政绩和基层组织评选“五个好”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的重要依据。市里将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每年组织对各区县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三年表彰一批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村、示范乡镇。各级要注意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对不重视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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