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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2.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设备不合格问题,有关责任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复验后仍不合格的,属于设计失误、论证不足、设备制造及供应或者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验收中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严重超概算、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未按照要求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及其它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重庆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2.重庆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技改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附件1:

重庆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企业:(盖章)
  项目企业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职务:
  报告日期:



  一、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企业建厂时间、地点、归口行业,改造前后企业规模、生产装备水平、近年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改造项目的依据
  说明本次技术改造依据的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日期。
  三、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的改造目标及主要改造内容,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要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批准机关。
  四、改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说明本次技术改造批准的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年度计划安排情况,至报告期止设备、土建、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完成情况及单项验收情况,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情况,技术文件归档情况,财务决算情况,实际财务支出及用项,投资节约或超支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生产组织、准备情况
  说明改造完成后投入生产前的各项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试生产情况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等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六、技术经济效益情况
  说明产品升级换代及新产品开发情况,改造前后产品新增生产能力或企业生产纲领的变化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变化情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情况,改造前后的企业经济效益,改造后的环境、社会效益。
  七、技术改造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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