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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3.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4.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通过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5.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完善对行政执法部门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投诉情况通报制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和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各级政府负责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实施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各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实施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当地政府法制机构的评议意见。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超越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的情况等。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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