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是本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学校内的安全工作。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
  要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意见》第二条中省教育厅强调和重申的6条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对违犯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共管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动员各方,齐抓共管才能做好。要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各市县政府要督促当地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使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如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与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要与共青团、妇联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快危房改进力度,完善各项教学生活设施和提供学生必须的活动场所,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要按照“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要优先保证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经费。学校的规模、场地、设施、设备、设计标准,必须要满足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学校也要积极通过利用社会资金和合理统筹安排政府各项投入等办法,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对陈旧老化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要抓紧改造,对超负荷运转的电网的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对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对那些直接危害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该关闭的一律坚决关闭,该停止使用的一律停止使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改造与建设,努力建立先进有效的监控预报警系统,一时无法全部做到的,要先对重点部位、重点建筑设施予以保证。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