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南宁市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府发[2005]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1996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暂行办法》(南府发〔1996〕73号)实行至今已近十年,与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已不一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