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护踩踏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5]12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教基〔2005〕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
三、在11月底前,按照信息报送渠道,将此通知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