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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三农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涉农单位已建成的数据库集中在“福建三农服务网”的“资料库查询”栏目发布。
  (二)运行平台整合。“福建三农服务网”要充分利用省级政府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资源,将存储和发布空间建设在省级政府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上。涉农各单位已建的网络平台和网站继续运行,不再新建和扩建网络平台,将来逐步过渡到省级政府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上。
  (三)信息服务体系整合。主要是抓好各部门的信息员队伍整合。目前农口各单位在市、县(区)、乡(镇)已有的基层信息服务队伍,不重复布点,仍按现行管理体制运行,通过筛选、扶持和培训,逐步整合到三农服务网体系中,逐步形成联结省、市、县、乡和各行业信息员队伍“四纵一横”的工作体系。各地要逐步整合各行业信息服务网站,参照“福建三农服务网”模式,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统一发布平台。
  二、实施步骤。整合三农服务网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改造现有的涉农网站。“福建三农服务网”由各涉农单位网站整合而成,而目前各涉农单位的网站使用不同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以及各自的数据标准。要使“福建三农服务网”的整合能够顺利地达到预期的信息共享的目标,需重点对各网站的部分数据库进行数据标准与规范进行改造。
  1.数据库结构定义与改造。根据“福建三农服务网”共享信息的需求,分析各网站的数据情况,调整和完善数据库结构,在既保证数据项能正确反映各自网站信息的前提下,又能满足整合后的“福建三农服务网”信息特征的需求,对数据库表字段进行增加和修改。
  2.数据库信息转换与实现。针对各涉农单位网站的数据库系统,按照整合所需制定的数据标准和数据库结构,研制相应的转换软件,在整合的过程中逐步地利用转换软件把各自所有的数据转换成标准的数据格式,以适应“福建三农服务网”信息共享的需要。
  3.数据库入库的质量控制。为使整合后的“福建三农服务网”数据库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数据入库时应保证数据自身的准确性,数据元素间逻辑关系的一致性,数据分类的完整性,使“福建三农服务网”的信息库能适时、准确地为“三农”提供丰富、实用、权威的信息。(2005年10月完成)
  (二)建设“福建三农服务网”网站。由各涉农单位提供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链接各涉农信息网站。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005年11月中旬试开通)
  1.开放数据库。涉及到各单位网站数据库的,必须开放数据库,提供相应的数据表结构定义及连接数据库的用户名和密码等。特别对于使用Access数据库的网站建设单位,应提供Access原始数据库。
  2.数据库改造。为满足整合后“福建三农服务网”共享信息的需求,各相关单位应主动配合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按“三农服务网”的数据格式规范要求对各栏目所对应的数据库表结构进行字段增加和修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修改数据库中的视图,存储过程,触发器等。
  3.数据整合。采用一次性数据导入数据库方式的相关相关单位,必须根据改造后的数据库结构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调整、修改、添加等,以满足“三农服务网”的数据规范要求,确保数据完整、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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