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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再利用处理工程。各市都要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所有省辖市、50%以上的县级市要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再生资源利用率。支持在大中城市建设废家电、废电脑等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化集中处置利用、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中心,建立区域性资源再生产业基地。
  (七)突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积极鼓励园区通过共享资源、延长产业链进行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节约土地等资源,改善环境状况,提高园区经济竞争力。各开发区、高新区要认真研究区内物流,统筹规划,鼓励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集中处理和回用,实现热电联产,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各工业园区要按照工业生态学理论,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区域整合,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鼓励企业自办各类循环经济工业园。
  三、认真开展示范试点和推广工作
  (八)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根据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冶金、煤炭、电力、建材、化工、轻工等6个行业,选择60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九)开展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工作。选择10个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园区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十)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选择50个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区域(实体)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一家一户型试点的重点是,建立沼气—家用能源—有机肥—生态农业等生态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生产基地型试点的重点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实现生态农业商品的成片开发,提高土地产出率。生态环境保护型试点的重点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皖南山区和巢湖流域发展以保护生态为主的循环经济。
  (十一)开展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选择铜陵、淮南等资源型城市开展试点。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形成以资源为链条的系列主导产业基地。开展资源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力争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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