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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关于落实湘政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函

  2、对社会公众在“省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中提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详细解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对例外的情况须予以说明,门户网站将同步公布社会公众在网上提出的问题并反馈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领导、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公务电子邮箱申请、发放、注销、更改、公布等工作,及时收发、处理本单位各类电子邮件。
  3、各单位对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栏目中涉及有关单位工作的帖子,应认真研究,并以适当方式给予回应;对网上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与门户网站联系,针对相关主题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引导工作。
  4、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栏目由门户网站和各市州政府、各业务部门共同建设,其主题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有关业务部门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开展网上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网上听证,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加快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提高网站的公众事务处理能力
  各部门在网站建设中,在做好信息发布、处理好公众意见的同时,要充分结合本单位职能,建设好本部门的网上应用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办事”。同时将本部门的业务系统接口报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将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网上联审”,尽快实现“门户”功能。

  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1:
  主站联系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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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阳   │   (0731)2211070   │lxy@hunan.gov.cn │
├──────┼─────────────┼─────────┤
│文仲篪   │   (0731)2214480   │wzc@hunan.gov.cn │
├──────┴─────────────┴─────────┤
│传真:(0731)4443038                    │
└──────────────────────────────┘


  附2:
部门网站保障内容链接地址表


┌───┬────────┬──────┬──────┬──────┐
│ 单位 │  保障内容  │ 所在栏目 │ 链接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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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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