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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外经贸委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5]12号文件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
市中小企业局、市外经贸委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
赣府厅发[2005]12号文件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外经贸委《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若干措施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若干措施

(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外经贸委 2005年8月31日)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省委、省政府“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的决策,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和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我市在中部地区的崛起,提出以下措施。
  一、组织落实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经贸委会同外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贸委。会议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及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涉及资金融通、信用环境建设、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加强服务
  1、每年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银企洽谈会,将原分散的、较小规模的银企洽谈会,变成综合性的银企合作会,以加大宣传声势,节约成本。融资洽谈会的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报省、市政府有关领导。洽谈会的组织及签约情况在会议结束后的两周内报省政银企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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