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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
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3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

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环保局 2005年10月)


  为切实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05〕84号)精神,结合无锡实际,现就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十五”环保目标任务,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水源地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调度、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对重点地区、典型案件的查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指导、督办、稽查。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以市(县)、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水厂、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及保护区划定情况。
  (二)重点排查辖区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区上下游3000米和乡镇饮用水源地周围10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点源)分布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和流动源的分布以及污染程度;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1998年以来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情况。
  (三)制定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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