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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凭《高龄优待证》除享受上述各项优待服务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
  1.进入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唐城、三国城、水浒城免购门票。
  2.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免购门票。
  由单位集体组织老年人经预约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参观的免购门票。
  3.进入灵山景区实行20元优惠价。
  4.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交通局与无锡九龙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5.无锡市直属医院和区级医院对户口在市区的老年人凭《高龄优待证》和居民身份证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
  (三)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指60周岁以上无亲属者)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执行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本人提高20%。
  (四)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长寿补贴。市(县)、区级医院每年免费为辖区内的百岁老年人体检一次。
  (五)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其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老年人的扶养、赡养的协议公证及申办遗嘱公证时,应视实际情况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六)涉老优待服务单位,都要公开优待或优先的项目,并落实到位。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应当为老年人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提供服务。购票处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候车船室和车船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席位。
  四、外省、市和外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来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的《高龄优待证》或本人护照进入锡惠公园、蠡园、吟苑、青山公园、靖海公园(不含园中园)和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免购门票,经营机构团体购票半价优惠。
  五、加大对为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对经市和市(县)、区民政部门认定,并领取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为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收费价格优惠。电费、水费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取;电话费按居民住宅电话资费标准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按半价收取,收视费以居民价格标准按单位终端总数的1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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