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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
(锡政发[2005]26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为老年人优待服务的水平,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使用至70周岁;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优待证》。
  户口在外地及外籍的老年人,在无锡定居一年以上,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或《居留证》,也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或《高龄优待证》。
  户籍在无锡市区的老年人,办证工作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管理。户籍在江阴市、宜兴市的老年人,办证工作分别由江阴市、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管理。证件使用期间,由无锡市和江阴市、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负责验证工作。
  无锡市区和江阴市、宜兴市所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和《高龄优待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可享受当地同等优待服务。
  三、对本市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项目
  (一)凭《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下列优待服务:
  1.进入无锡市锡惠公园、蠡园、吟苑、青山公园、靖海公园(不含园中园)免购门票。
  2.进入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实行半价优惠。
  3.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场所实行半价优惠。
  4.乘坐市区公交车可办理每月25元的IC老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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