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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我市高速公路、快速干线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项目的意见

  三、保障政策与投入测算
  (一)沪宁高速公路和新312国道无锡段等的道路生态景观林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土地租金及建设费用由所在区政府承担,市政府以奖代补。由市按生态景观林的标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程监理,所在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凡经考核验收达到市统一规划设计的生态景观林建设标准的绿化面积,市政府给予每亩一次性补贴4000元,对没有达到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标准的,市政府给予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元。工程的有关设计费、监理费由市承担。
  (二)城市主要出入口地区和沪宁高速公路与新312国道城区平行段的生态景观绿地建设,采用“市区共建、以区为主”的方法,工程所涉及项目立项、土地、拆迁、青苗补偿等问题由所在区政府负责解决,涉及租地绿化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绿化工程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实施;拆迁、青苗补偿等费用由区政府承担,绿化工程设计、监理、管理等费用由市承担,土地租金和绿化建设工程费用由市、区两级各半承担。
  四、职责分工和组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整个绿化工程在市绿化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并统一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考核验收。各所在区政府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分管的领导及分管部门,统一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并列入工作考核目标,加紧实施,全面推进。市园林局、农林局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主动服务,保证这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大投入,保障推进。按照道口建设已经到位的绿化工程在今年9月份正式启动、明年5月份全面完成的要求,各所在区政府要尽早准备,按工程资金要求,列入区政府预算、筹措资金,保证投入,全面推进。市级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按年度计划、按项目(概)预算、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分期拨付,即项目完成招标后,经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农林局审核后,预拨市级补助资金的40%,项目施工结束后拨付资金的40%,其余款项由市组织验收审计后拨付。
  (三)精心设计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整个工程的规划设计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方案由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组织专家论证。市园林局按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督促所在区政府按基建程序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及施工审查等手续。各所在区政府严格按经审查的施工图组织施工建设,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统一按照设计施工,统一施工企业资质审验,统一实行招投标,统一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市园林局、市农林局要切实做好工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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