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强化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外来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体系,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加强外来人口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逐级逐项落实,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共同的信息平台,终端信息报送市外管办。市发改委、公安、计生、劳动、教育、统计等部门对各自的信息系统要不断改造升级,加强人口信息管理、维护、交流,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四)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1.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具体部署。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向纵深发展。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专版专栏,反映工作动态,介绍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各市(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都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
3.严格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的目标、任务,制订相应的检查考核奖励办法,严格实施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级每半年检查一次,并通过检查考核每年评选优胜市(县)区3个、优胜职能部门5个,2007年评选先进市(县)区3个、先进职能部门5个。各市(县)、区、市各职能部门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报市外管办。镇、街道也要开展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本意见所称的新市民,是指在我市办理暂住证后,连续工作、生活、学习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或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并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务工(农)经商人员及其子女。
本意见所称的外来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居住地,跨市、县(市)来我市登记居住、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员,既包括外来人员的子女,也包括户籍不在我市、关系挂靠在人才市场的各类专业人才,但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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