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吸毒人群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5]13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淮南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我市将开展对吸毒人群艾滋病疫情监测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吸毒人群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淮南市吸毒人群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级吸毒人群综合监测点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5年度艾滋病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市吸毒人群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吸毒人群中艾滋病流行情况和相关行为现状,为艾滋病流行提供早期预警。
(二)为艾滋病的干预措施和干预效果评价提供相关信息和依据。
二、监测原则
(一)多部门配合:卫生、公安、司法、宣传、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保密纪律:尊重被调查者隐私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监测中的敏感问题和相关信息。
(三)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方案执行,并符合有关伦理要求,获得被调查者口头的知情同意。
三、监测的范围与对象
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的对象为社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内吸毒者。
四、职责分工
(一)疫情监测工作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监测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县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市卫生局、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测、调查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县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联合成立现场调查组负责监测工作具体实施。
(四)县区公安分局负责召集吸毒人员到指定场所,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吸毒人群监测工作。
(五)县区防疫站负责采样、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审核、录入和工作总结。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数据汇总传输和总结上报工作。
上述各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为监测工作的责任人并指派一名联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