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
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
一、总则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在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采取市、区(县)两级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这次调查数据处理以经过专项编码后的《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的调查原始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处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本项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上海市抽取的约52万人的样本量,以户为单位填报的约18万张《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表》及每个调查小区填报的《死亡人口调查表》进行数据处理。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数据处理准备阶段,2005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的准备,数据处理工作的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主要任务包括:市、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和主要数据汇总表的汇总以及上报工作。
(三)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并按照调查资料加工汇总计划,完成调查数据的分类汇总、制表和建库工作。
三、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