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津政发[2005]0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精神,我国将于2006年底进行第二次农业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市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认真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市农业资源状况,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和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加速实现我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对改革我市统计调查体系,搞全搞准统计数据,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的范围,涉及我市全部乡镇、全部行政村、近120万个农户、390多万乡村人口以及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
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孙海麟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柴中达、市统计局局长韩启祥、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杨振江、市农委副主任王恒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农垦集团、市统计局农调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