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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管委关于做好2005年至2006年采暖季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5年11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采暖期间,本市使用天然气锅炉(含直燃机)采暖的商场、写字楼等公建用户的室内温度要控制在18摄氏度左右,宾馆、饭店的室内温度要控制在20至22摄氏度。
  4.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应安全。燃气企业应根据年度设施检修和消隐工作计划,及时维护、检修燃气设施、设备,消除现存安全隐患,并监控重要设施的运行工况。用气单位应加强对锅炉等用气设施操作人员燃气技术常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共同做好供用气安全工作。
  5.建立预警机制,确保信息畅通。针对因上游气源、管网运行和供需平衡等可能造成的对用户及社会的影响程度,建立天然气供应三级预警机制,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信息渠道通畅,遇重大问题能够及时处置,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6.编制各级应急预案,做好紧急处置准备。由市市政管委组织完成《北京市燃气灾害事故和供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工作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区(县)政府应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相应的区域紧急处置分预案,建立临时气源保障应急组织。
  各燃气生产、经营、输配、运输企业及大型供暖、工业生产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置分预案,做好调整生产计划的准备;逐步整合紧急处置管理工作网络,组织培训和预演。
  (二)天然气控制性供气措施。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和管网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供气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北京市燃气灾害事故和供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工作预案》,采取天然气分级控制性供气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要根据实际供用气情况,加强巡视工作,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并对操作过程实行安全责任制。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由市市政管委负责燃气供应计划组织实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单位各司其职,保障天然气的正常供应和城市管网的安全运行。
  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指令,组织协调区域内有关单位对天然气采取限供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并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共同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民动员,营造节能氛围。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以节约用气和保障安全供应为核心内容,进一步增强市民节约用气、安全用气意识,营造全社会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的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外商、涉外团体的理解和支持。
  市教委要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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