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管委关于做好2005年至
2006年采暖季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市政管委提出的《关于做好2005年至2006年采暖季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2005年至2006年
采暖季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市政管委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为引导全社会科学用气、节约用气、合理用气,不断提高天然气的利用效率和安全程度,有效缓解供需矛盾,本市今年将继续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加强计划管理,提高对燃气用户耗气量的调控能力。在有效满足全社会用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将用气总量严格控制在供气计划范围内,保障首都天然气的安全、稳定和正常供应。
二、工作措施
积极与上游供气企业进行沟通和协调,宏观掌握天然气供需现状,及时了解供应的情况;按照加强总量平衡原则,按计划实施天然气项目发展,加强需求侧管理,保证用户基本需求,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一)预控措施。
1.与上游供气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供需动态平衡。由市市政管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市天然气资源进行统筹安排,负责与上游供气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用气计划的调控和使用监督工作;在遇有异常情况下,及时通报情况,及时调整供气计划,确保供气安全。
2.综合平衡供需计划,科学合理发展用户。按照用户用气特性,细化分类,建立用气指标管理体系,并排列天然气的供应序位。在掌握上游供气量实施情况和综合平衡全市用气计划的基础上,对于当年新增天然气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计划发展的措施,将本市用气总量严格控制在供气计划范围内。
3.节约使用能源,倡导降低供热温度。建立长效节能管理体系和机制,通过建立规章、下达计划指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等手段,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燃气供应企业应根据用户的实际用气现状,科学核算天然气的供应量,并督促用户降低能耗,合理用气。在2005年6月至10月间,市燃气集团公司要有力推动本市锅炉出力合计10蒸吨以上的部分采暖(制冷)用户和当年新发展用户,在燃气锅炉流量计上加装IC卡控制装置的工作。各机关用户要主动配合,保障本市通过有效调节流量,实现节气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