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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主要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审核。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经贸、农林、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好相应领域的整顿任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和重复执法。
  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查。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整顿成果,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成果巩固
  各地要在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巩固成果。
  (一)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分片划定监督范围,明确责任,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二是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突出监管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日常巡查、对食品市场实行日常检查,通过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强制检验、生产许可证年审、企业整改回访等措施,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三是监管重心下移,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居委会、村委会为重点,依靠“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信息员,实行协同监管,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的监管作用。四是以小作坊、小企业、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快食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全省食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食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全面记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守信记录和失信记录。二是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进行客观的科学评价。三是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激励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质量诚信企业、质量信用产品不断涌现。四是建立企业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从而激励社会成员遵守质量信用规则。五是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适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关信息,通过“诚信江苏”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诚信企业名单、质量信用产品名单、质量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质量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
  各地要注意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顿成果上报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联系电话:025-85012055、85012056),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要随时报告。在集中整顿期间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地要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地于2006年9月30日前上报整顿工作总结,由省质监局汇总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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