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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开发并统筹管理区域内公益性岗位;开展辖区内企业用人需求调查,组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为辖区内失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失业人员证发放、求职登记、公共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接收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指纹生存验证工作,协助异地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协助信访监察工作。
  (二)社区劳动保障窗口主要工作职责:掌握社区失业、离退休人员和因工伤残抚恤人员基本情况;受理本社区人员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困难失业人员认定申请,并进行调查和公示;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协助街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协助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做好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及管理的工作、离退休人员和因工伤抚恤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以及去世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费、抚恤金等善后工作;协助开展社区失业人员情况调查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保障宣传并协助信访监察工作;组织社区劳动保障信息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落实《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要求,抓好设施标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人员经费保障等“八统一”。
  六、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
  (一)全市统一使用“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将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作为所有劳动保障业务的前置环节,覆盖所有在深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为在深就业人员配发此卡,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务工合作医疗等业务办理“一卡通”。
  (二)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数据中心,以“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为载体,将劳动保障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再就业培训等业务形成信息链,并将网络系统全面覆盖到市、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全市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全市共享,就近服务,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自动匹配”。
  (三)加快推进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纵向联网。市劳动保障局按全市统一系统要求制定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的统一配置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市、区、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电脑系统使用培训。在设施配备和人员培训到位的基础上,实施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纵向联网。市、区相关部门要保障联网工作的相关经费。
  七、抓好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人员编制落实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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