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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参与制定全省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十一)研究提出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医药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的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药品储备;负责全省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省煤炭工业办公室、省贸易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省机械工业协会、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省轻工业协会、省纺织工业协会、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17个职能处室、离退休干部处、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省油区工作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督查督办、信访、接待、保密、信息、财务、会议安排、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起草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经贸系统普法工作;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综合处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经贸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负责全省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经济运行局(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审核管理生产调度专项资金;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领域应急及救灾物资保障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监测分析煤电运供需动态,提出煤电运供需紧急调度措施。
  (五)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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