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银企合作,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解决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确定一批重点服务联系的骨干企业,为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要选择市场信誉好、产品销售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融资、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强服务;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增加企业技改投入,促进企业发展;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流动资金的信贷投人。
企业要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强化经营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要信守合同,积极偿还贷款,维护银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改善银行和企业的关系,促进银行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年内在全省开展一次百户企业评银行活动。组织100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对省内各家银行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银行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产业政策的情况、信贷服务情况。通过评议活动,评选出一批服务好的金融机构,督促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整改。
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地方金融实力
昆明市商业银行、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红塔证券公司、太平洋证券公司、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及部分州市城市信用社是我省的地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事关我省稳定和发展的大局,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要高度重视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扶持,壮大地方金融实力。
认真做好昆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一要调整昆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抓紧办理新进入股东的审批手续。二要规范股东和董事会的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督管理。三要进行增资扩股,拟在现有股本金5.6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亿元以上,通过增资扩股,进一步化解风险,增强发展实力,使昆明市商业银行成为我省一个重要金融机构。要做好玉溪、曲靖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工作。要继续督促太平洋证券公司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实现平稳发展。要继续抓紧做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工作。
七、创新金融工作、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立足做强做大云南金融业,不断创新金融工作。要扩大投融资渠道,逐步改变单一的间接融资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金、企业资金参与投资,积极发展直接融资业务;要创新金融产品,增强服务功能,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要改善边贸金融服务工作,改进传统业务,促进发展;要创新金融体制和金融机制,积极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金融,增强活力。继续推进我省金融对外开放。要鼓励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扩大我省同东南亚国家的金融交流合作;要鼓励和吸引省外、国外战略投资者参股我省金融机构,不断壮大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实力;要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八、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