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县都有促进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区县功能具有多元化、复合性特征。但区县功能定位不可能面面俱到,只应该是明确区县在城市总系统中的功能分工和推动发展方面的主要职责。功能定位应着重围绕区县的主导功能配置,适当兼顾其他方面的功能来进行。
5.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比较优势是区域分工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对区县功能进行定位及制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区县所处区位、产业基础和人力资源的差异,综合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分类设置。
6.综合配置、协调发展。城市的发展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满足经济、社会、生态、人居等多方面的需要。考虑区县功能定位时,要把产业功能配置和综合服务功能配置结合起来,把产业布局调整和城镇体系培育结合起来,使产业发展、城镇开发、综合服务相互协调,更好地适应为区域人口生产生活服务的需要。
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基本设想
新修编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北京的城市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提出北京未来主要的发展目标定位是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首都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城市的性质和发展的目标来安排,充分发挥首都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充分发挥首都功能,关键是要把握好全局与局部、服务与协调的内在联系,妥善处理好管理、服务、保护、发展之间的关系。作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所在地,北京首先必须竭尽全力搞好“四个服务”。
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北京也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要坚持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紧密结合,大力发展重点功能区。在继续优化和加强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和奥林匹克公园三大功能区建设的同时,大力建设和发展通州、顺义、亦庄三个重点新城,大力建设和发展新的产业功能区,形成从市区到郊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工业相对集中、都市型现代农业镶嵌其间的空间格局。
为进一步明确区县的功能定位,便于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依照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两轴-两带-多中心”和城市次区域划分的设想,遵循“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将全市从总体上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区域。
(一)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4个区。该区域集中体现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功能,集中展现古都特色,是首都功能及“四个服务”的最主要载体。主要任务是加强城市管理,保护古都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实现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做出贡献。具体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