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规范医生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无‘红包’、无回扣、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拓展病人“选医生、选医院、选药店”的范围。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健全医德医风动态检测、评价和反馈机制。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规范》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二是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逐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三是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积极推进部分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纠正药品的虚高价格。五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和政策,改革和规范药品审批行为,严把药品生产准入关。
(三)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围绕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行为,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一事一议”之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不准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农民的固定负担项目;不准强行以资代劳。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向农民强行有偿服务的情况,涉农水电、生产资料的价格执行情况,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的落实情况等,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行为。
(四)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法,对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以及湖北电信有限公司、湖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联通湖北分公司、网通湖北分公司、铁通湖北分公司进行评议。政风评议重点解决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变作风、严格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政能力;通信企业的行风评议按照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基层和窗口行业的作风建设。通过评议,使被评部门和行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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