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43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5月10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0日)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开采钛锆矿资源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府办[2005]44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钛锆矿产品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矿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在我省部分市、县陆地、海域非法乱采滥挖钛锆矿资源,严重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上造成较恶劣的影响。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钛锆矿资源专项整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持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一个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国家矿产资源就无法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矿区生态环境就会遭到破坏,经济发展势必受到冲击。近一段时间以来,万宁、文昌等市、县出现的非法乱采滥挖钛锆矿现象,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耕地、农田和树林被毁坏,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影响,国家税收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大量流失,严重影响改善投资环境和社会稳定。
各有关市、县政府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钛锆矿资源专项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坚决打击非法开采钛锆矿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专项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顿范围:
这次专项整顿主要针对非法开采钛锆矿行为,其范围在我省有钛锆矿分布的市、县,其中万宁、文昌市作为这次专项整顿的重点。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协助万宁市做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钛锆矿资源专项整顿工作,工作组由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钛锆矿资源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二)专项整顿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