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现提出《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政府部门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加强制定规划、政策、标准和监督检查的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审批和干预,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市编办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定贯彻《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加强政府公共工程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