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巩固我省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治理成果,重点解决动物检疫检验站和公路收费站点偏多、部分收费公路站距过短、少数执法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公路收费站点审批管理,及时清理、撤销(合并)到期和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站点。完善公路收费站点统一上收市(州)管理的配套办法;制订完善县、乡道路建设和管护的措施办法。严格规范公路收费和公路执法检查行为,继续坚持“六公开”(公开批准设站文件、公开法律法规、公开检查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守则)制度,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多头检查、交叉执法、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和超范围违规执法等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继续抓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整顿统一着装、减轻企业负担、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廉政工作的重点,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省纠风办会同省经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牵头和协办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制订专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按照纠风工作重点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省级部门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和市(州)纠风工作片区协作组的作用,健全完善议事协调、信息通报和督促检查制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省级部门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增加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为成员单位。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专项治理预定目标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围绕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本系统本行业业务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有效地进行纠正和整改。要从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入手,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重点在公安、民政、司法、劳动保障、交通、水利、人口计生、税务、工商、质监、药监、环保、城管、粮食等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教育、卫生、国土资源、建设、旅游、铁路、邮政、电力等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回头看”活动;广电和电信系统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通过“评纠结合、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漂浮、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以“奉献社会、服务于民”为主题,积极创建文明行业和基层单位示范点,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弘扬勤政廉洁、奉公为民的良好风尚。要创新评议载体、注重评议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在新闻媒体上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网络评议和组织“万人评行风”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转变。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方法,不断提升民主评议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