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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工业经济调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工业经济调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制定了《2005年工业经济调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现予印发。为鼓励节约能源,今年增加了入统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调控目标。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2005年工业经济调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

  一、全市工业主要调控目标
  (一)入统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
  (二)入统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增长15%以上;
  (三)入统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6%以上;
  (四)入统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3%以上;
  (五)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
  二、指标分解及考核分组
  为确保2005年各项调控目标如期完成,根据2004年全市工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经过综合分析、测算、平衡后,确定了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部分重点企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表)。各县(市)区要将所承担、可分解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所属企业。列入目标考核单位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17个县(市)
  第二组:7个区
  第三组:国资委、中小企业局、信息产业局、商务局、粮食局、民政局
  第四组:50家直报重点企业
  三、评分办法
  对全面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具体办法是:以上五项指标,每项指标均设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
  (一)工业增加值基础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15分,增长幅度比目标值每增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0分。
  (二)实现利税基础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15分,增长幅度比目标值每增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0分。
  (三)实现利润基础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15分,增长幅度比目标值每增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0分。
  (四)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基础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15分,降低幅度比目标值每增0.5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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