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管护定额及标准(试行)》和《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管护定额及标准说明》的通知

  如有空洞、倾斜等,采取了堵洞、支撑等保护措施。
  每年采取施肥等促壮措施,促进其保持良好长势。
  4.2.9 园林设施
  公园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园林小品建筑(不含厕所、垃圾站、房屋),如亭廊桥榭、垃圾桶、桌椅、护栏、导游牌等,应维护良好,无刻画、缺损、倒伏、塌陷等,保持整洁、美观,警示、字牌、标示物等设置规范。

  附件二:

重庆市城市公园绿地管护定额及标准说明

  1 总则
  1.0.1 为适应市场经济及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公园招标管护的需要,促进城市公园提高劳动生产率,制定本城市公园绿地管护定额及标准。
  1.0.2 本定额及标准以主城区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制定,本市其他地域城市公园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修正系数后适用。
  1.0.3 本定额及标准以2001年主城区经济发展水平为基准,着重考察人工、物耗等的内在比例关系,因此经制定适当修正系数后,可适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城市公园。
  1.0.4 任何定额标准制定均有局限性,所以有修订及解释的必要。
  2 公园绿地管护对象分类
  2.1 公园绿地管护对象分类主要依据公园绿地构成特点,补充特殊,局部粗略,总体接近,便于核算、操作。
  2.2 本公园绿地管护对象分类仅适用本城市公园绿地管护定额及标准。
  2.3 公园绿地管护对象分类说明
  2.3.1 风景林地:其特点在于自然生态,即少人工处理、人工设施,如南山、南泉的风景林。
  2.3.2 景观绿地:其特点在于是经过艺术配置、乔灌草结合的林地,具有较丰富的植物素材及优美的景观,是公园绿地的主要构成类型。
  2.3.3 庭园:其特点在于集中配置了相对较多的亭廊桥榭等园林小品建筑,绿化用地相对较少,如鹅岭公园的鹅项山庄、重庆动物园的金鱼馆等。
  2.3.4 草坪:其特点在于人工种植或改造(非天然),以植草为主,游人可进入适度活动的绿地,如石门公园的大草坪。
  2.3.5 花坛花境:露地栽培草花的绿地(不含苗圃),其上一般没有其他木本植物。
  2.3.6 观赏水面:公园内各种供观赏水面的总称,主要指较大面积的水面,一般不含较小面积的池沼(一般归入庭园等其他类绿地)等,如碧津公园的碧津湖。
  2.3.7 盆景:指呈现于盆器中、人工塑造的风景或园林花木景观,因此不含一般的盆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