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
贷款政策性贴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2月10日 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2号)
各管理部:
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京房资中心计字第080号]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3]6号]规定,现公布第九批经市中心确认可以采取贴息政策的商品房项目。
由北京世纪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世纪东方嘉园项目,公积金贷款业务统一集中在海淀第一管理部办理。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够满足贷款需求的,不受理贴息业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按照贴息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