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体制,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持续较快发展,人均主要文化发展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文化发展走进全国前列,基本建成民族优秀文化和时代精神相结合、展示草原文化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区。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建设和完善不同层次,具有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文化展示、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的文化设施,繁荣文化艺术,创造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精品,打造一批名优文化品牌,文化产品生产的整体实力和成果进入全国前列。
——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构建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形成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文化发展布局结构优化。根据我区文化的民族、区域特点,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各具特色、丰富多样的文化发展格局。
——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生产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全面发展文化事业
5.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建立包括组织协调机制、创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市场营销机制、人才保障机制在内的文化精品生产保障体系,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品牌作品、品牌活动、品牌团体和品牌文化人。认真抓好“五个一工程”、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创作萨日娜奖、内蒙古好新闻奖、宣传内蒙古优胜奖等评奖活动。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积极评价和宣传我区文化精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对文化产品的设计、生产、传播、营销进行改造和提升。加强创作基地建设,把我区建成国内外有影响的蒙古族和“三少民族”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重要基地。
6.加强文化阵地建设。集中力量办好自治区、盟市两级党报、党刊、电台和电视台,发挥其在社会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实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加强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改造,完善文化生产和传播功能。在大中城市高标准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时代特征和较高审美价值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力争到“十五”末基本实现苏木乡镇有文化站,有条件的嘎查村有文化室。完善城市社区现有文化设施功能,新规划的社区都要有配套的文化设施。加强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7.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彩虹文化计划”、“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农村牧区电影2131工程”和“草原书屋工程”等,全面提高群众文化活动水平。继续抓紧乌兰牧骑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和军营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基层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促进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服务。启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推动基层文化活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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