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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04年河南省电力运行方案的通知

  2.受全国性缺电形势的影响,外购电力电量空间有限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分配计划,2004年度河南吸收葛洲坝电量1亿千瓦时,丹江电量8.67亿千瓦时(含淅川);三峡电力2004年分配给河南25.7亿千瓦时,时间集中在1—4月份和10—12月份,5—9月份三峡电力不分配给河南。
  3.电网结构薄弱问题突出,影响负荷供应
  主网某些输电断面如豫西东送、豫中—豫北、豫中—豫南等断面负荷过重,豫南、开封、商丘等地区局部电网电压偏低,郑州、南阳、安阳等供电区220千伏变电容量不足等因素,直接影响负荷供应。同时,低压电网负荷发展很快,配网建设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4.电煤供应偏紧
  2004年我省电网统调电厂电煤重点合同订货1441万吨,占年耗煤量41%,其中省内电煤订货954万吨,仅占年耗煤量的27%。由于电煤价格和合同条款等问题,导致绝大部分电煤订货交易合同至今还没有最后签订,给以后机组正常发电带来隐患。
  5.厂网分开后,电力调度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调度指令原建立在发、供一体基础上,厂网分开后,调度指令对电厂安全生产的考核约束机制处于调整阶段,电力监管短时间还不能完全到位。二是省网统调电厂原由省电力燃料公司统一组织购煤、运煤、供煤,厂网分开后,各发电公司在省内相继成立了燃料分公司或调运处,运行中需要一个磨合期。三是厂网分开后电网调峰能力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2004年保证电力供应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电力生产供应的组织和协调,齐心协力,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各级政府要密切关注电力需求形势的变化,对本地电力供应、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前进行分析研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制度,精心组织,制订出在各种紧急情况下电、煤、运保障方案。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出预警信号,从而使用户了解用电形势,早做准备,增进理解。各级电力主管部门、铁路、煤炭、电网经营企业、各发电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做好电力生产和供应工作,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二)加强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发电设备潜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密切配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网和机组检修,为确保夏季高峰的电力供应,7、8月份原则上不安排机组计划检修。发电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存量,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可调率,提高设备维护和检修质量,在夏季负荷高峰到来之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状况良好,确保稳发、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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