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第二条”已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27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全省
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的复函
(2004年3月25日 粤价函[2004]145号)
省国税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的函》(粤国税函〔2003〕616号)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
一、同意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规定自2004年4月10日起执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 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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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版面 │联次及套│ 规格 │收费标准┃
┃ │ │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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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 │裁剪版 │万元版│4联W25 │25W12.5cm │8.20元/ ┃
┃ │ │ │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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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版 │ │4联 │24.1W12.7cm │0.90元/ ┃
┃ │ │ │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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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手写版 │佰万元│6联W25 │21.5W15cm │12.20元/┃
┃ │ │版 │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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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版 │ │6联 │24.1W15.24cm│1.40元/ ┃
┃ │ │ │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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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电脑版(平推式)│ │7联W25 │27.5W18.8cm │34.80元/┃
┃ │ │ │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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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裁剪版 │万元版│4联W25 │25W12.5cm │8.20元/ ┃
┃票 │ │ │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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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版 │ │4联 │24.1W12.7cm │0.90元/ ┃
┃ │ │ │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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