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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
 基层基础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
 (苏发[2003]28号 2003年12月12日)


  基层基础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可靠保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维护好社会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组织网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放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上来,把解决问题的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一些软弱涣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基层组织,要限期改变面貌,及时选调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充实加强到基层组织中来。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选好班长、配强班子、配齐力量、强化保障、健全制度,确保基层维稳工作有人干,有条件干,以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大力加强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战斗力,努力把各类矛盾冲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改革发展中群众的切身利益。 诱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过激性行为的矛盾,大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自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广大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决策和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进行决策和出台改革措施时,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各类不同人群的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出台前要反复调查论证,把握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争取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纠纷。要充分估计一些政策出台可能给群众切身利益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对可能引发的矛盾要及时拿出预防和解决方案,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要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乡 (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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