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广粮食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技人员工作责任制,要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农户推广粮食配套增产技术,再生稻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甘薯、马铃薯脱毒技术,抛秧、旱育秧及水稻免耕栽培技术等粮食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同时,要针对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容易造成粮食损失的特点,认真总结和推广在耕作制度安排、调整品种布局、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等方面的防灾减灾技术, 努力减少灾害可能给粮食生产造成的损失。
六、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确保农技人员的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服务农业和农民的工作,尤其是备耕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忙季节,不得抽调农技人员从事“非农”工作,确保农技力量在生产一线发挥作用。
七、确保化肥等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春季农用生产资料的调运储备工作,尤其是要努力克服近期化肥价格增长的不利影响,加强宏观调控,保证化肥供应,稳定化肥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各级政府要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闽政〔1999〕文61号)的要求,及时落实化肥冬储贴息资金,促进化肥储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供销部门要加快组织货源,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品种,增加储备,保证当前春耕用肥的需要;电力部门要保证化肥生产电力供应;运输部门要安排足够运力,确保化肥等农用物质及时调运;金融机构对农资储备所需资金要给予支持;工商、物价、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附件:福建省2004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 福建省2004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