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为了加强组织协调,省政府已成立由省经贸委、财政、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民政、公安、人事、体改等部门组成的甘肃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国有企业破产移交和重组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破产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和重组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省经贸委有关领导负责,省财政、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专人参加,具体贯彻落实本暂行办法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破产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的移交和重组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市州地依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可制定实施细则。
29.中央在甘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试点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确定,试点方案由试点企业商当地政府后提出,按程序由中央在甘企业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报经中央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地方其它国有企业如具备条件、自愿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0.本暂行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附: 甘肃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由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现对甘肃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 徐守盛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吴碧莲 副省长
杨志明 副省长
李膺 副省长
成 员 陈 刚 省长助理
陈小江 副秘书长
孙公平 副秘书长
李 平 副秘书长
任继东 省经贸委主任
刘宗福 省经贸委助理巡视员
郑卫民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卫国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陇明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蒙炯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
罗炳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万生梓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刘治国 省人事厅助理巡视员
孙晓文 省体改办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宗福同志兼任。刘立、夏志英、罗卫东、任忠任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夏志英同志负责。
建议: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抽一名处长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