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同配合,狠抓落实。省经贸委、省质监局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对全省小钢铁生产企业进行年检审核的通知》,并与省冶金工业协会共同组成年检联审办公室,对全省小钢铁企业经营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凡属地条钢生产企业,一律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马鞍山市执法部门对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封了一批地条钢及其制品,并对执法检查中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迅速进行了立案查处。黄山市歙县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取缔4户地条钢生产企业。阜阳市由市经贸委牵头,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两家。蚌埠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华东钢材厂进行了两次查处,并责令其立即停产,撤除生产线。在高压打击态势下,一些地条钢生产厂家自动放弃工商年检,退出生产领域;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主动提出投资改造方案,积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发展。
3、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省公安厅、省电视台等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对六安、宣城等地恢复生产的15家地条钢生产厂家进行了突击性检查,现场查获地条钢钢坯及其劣质圆钢、螺纹钢、角钢3000多吨,炼制地条钢的废旧金属700余吨;查封生产线32条、炼制地条钢的工频炉和中频炉110套。对央视报道的霍邱县非法生产地条钢事件,省经贸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及省冶金工业协会联合组成工作组,赴霍邱及周边县区现场督查,督促当地政府对姚李第一轧钢厂、洪鑫轧钢厂及6家地条钢加工点进行了查封。省经贸委还会同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和省冶金工业协会对部分市地条钢生产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巢湖市居巢区兴巢轧钢厂当即进行了查处。黄山市在自查中发现休宁县溪口乡1户地条钢生产企业尚未关闭,当即督促县有关部门连夜取缔,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制订措施,加以整改。
4、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积极宣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0号)和国家经贸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使一些业主加深了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以及对地条钢危害性的认识,打消了侥幸心理,守法经营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有了提高,消费者开始自觉抵制和举报地条钢生产,初步形成了打击取缔地条钢生产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危害
目前,取缔地条钢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基础并不稳固,在部分地区,地条钢生产关而不死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近期以来,由于国内钢材市场持续向好,一批新的投资者又挤入了地条钢生产领域,使我省地条钢生产情况出现了新的反复,在六安、宣城、巢湖、芜湖等地均有新上或准备新上地条钢项目的苗头,如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地条钢生产可能会呈加速蔓延之势。
1、少数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甚至暗中支持保护,致使当地取缔地条钢工作滞后、打击不力,一些地条钢生产厂闻风向这些地区迁移,一些准备整改的企业也因此等待观望,直接影响到全省取缔地条钢工作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