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2003年10月20日 内政办字[2003]37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制定的《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是一种传染性极强、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十分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典”的传播与流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
《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原则,坚持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的“非典”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非典”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防治工作负总责,并逐级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群专结合、以专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点面结合、群防群控的网络体系。自治区对本辖区内的卫生资源及防控物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形成快速、准确、有效的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宣传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落实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综合性措施,控制疫情的发生与蔓延。
(三)应急为主,平战结合
着眼于突发性、应急性事件的应对,建立指挥有力、装备精良、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演练,强化培训,体现平战结合、应急为主的重点,注重经常性综合防治和应急能力的提高,切实做到“四早”,迅速有效地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四)依靠科技,有效防治
坚持依靠科技防治“非典”的策略,加强临床救治、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药物等方面研究,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蒙医蒙药的特点,强化医疗救治工作;规范防控措施,加强科技、信息、技术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实现防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对“非典”防控、疫情报告、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作体系
(一)成立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以下简称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把“非典”的预防与控制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协调各有关部门,依靠科学技术,动员有关力量,发动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做好“非典”的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部署全区的“非典”防治工作;积极组织调度各级人力、物力、财力,对疫情实施全面防控;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关措施。
领导小组由以下部门组成,其职责主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