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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失效]

  3、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5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4、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网可供负荷按预定的分配方案分配给杭州市区和5个县(市、区),市级本部和各区政府全力做好杭州市区的有序用电工作,5个县(市、区)按照分配的负荷指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有序用电工作。用电缺口不断扩大时,由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让电于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相关政策支持。
  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的有效实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出台《关于安装使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暂行规定》、《关于有连续用电特殊要求重要用户必须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的通告》、《关于推广使用冰蓄冷中央空调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
  (五)杭州市区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鉴于对以上形势的分析,可将市区缺电形势按每10万千瓦分为五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10至20万千瓦;
  C级:用电缺口在20至30万千瓦;
  D级:用电缺口在30至40万千瓦;
  E级:用电缺口在40至50万千瓦。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序用电管理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183号)的精神,建立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经委、计委、农办、电力局、建委、旅委、贸易局、公安局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杭州市(市区)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市经委:负责全市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
  市电力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协调及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市建委:负责督促市区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旅委:负责督促市区宾馆、饭店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贸易局:负责督促市区商场、超市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时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各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其他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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